上海市第十二届高一物理基础知识竞赛(T l杯)通知
各高中学校教务处转物理组:
上海市第十二届高一物理基础知识竞赛(TI杯)定于2005年5月21日至6月11日分二轮进行。本届竞赛由上海市教委教研室主办,市物理教学专业委员会协办,华东师人物理系承办,德州仪器半导体技术(上海)有限公司赞助,现将本届竞赛的有关事项,通知如下:
一、竞赛的宗旨
积极推进以德育为核心,以培养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为重点的素质教育,全面落实《上海市全日制高级中学物理课程标准》(修订本)和“二期课改”的《上海市中学物理课程标准》(试行稿)的要求,进一步激发学生学习物理的兴趣,满足学有余力的学生学习物理的需要,培养学生乐于交流、善于合作的团队精神,发展学生观察实验能力,思维能力以及在信息化环境中的学习和探究能力。
二、命题的要求
1.命题的内容和要求以《上海市全日制高级中学物理课程标准》(修订本)和“二期课改”的《上海市中学物理课程标准》(试行稿)为依据,适当参照中学物理竞赛大纲,命题的范围为上述两个《中学物理课程标准》中的力学部分(包括必学和选学)。
2.命题以能力立意,着重考查学生对物理概念的理解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。
3.试卷分初赛试卷(个人赛)和复赛试卷(团体赛)两类,复赛试卷的试题主要是小组合作(每组3人)共同完成的项目。在复赛中,学生均可以使用包括图形计算器在内的各种型号的计算器解答试题。
三、竞赛日程和我县时间地点具体特殊安排
市内统一时间:5月21日(周日)上午,在复兴高级中学举行初赛(个人赛)
6月11日(周日)下午,在复兴高级中学举行复赛(团体赛)
我县竞赛时间:5月21日 7:30——9:30 (因试卷当天送市内统一阅卷,故比市内统一考试提前一小时)。
竞赛地点:崇明县教师进修学校C座103教室。
收费标准:全市复赛地点统一设在上海市复兴高级中学,因方便我县考生参加市赛,我县特此申请在崇明设立复赛分试场,请市竞赛组委会派人送卷督考,故各位考生承担分试场费,即10元/位,建议由考生所在学校承担。
四、评奖办法
本届竞赛设个人奖和团体奖,其中个人奖分市重点中学组、区(县)重点中学组、一般完中绢,各设一等奖、二等奖、三等奖:团体奖不分组.,设团体第一名、第二名、第三名,团体奖评奖时要适当考虑团体成员的初赛成绩。
五、参加对象
初赛为全体在校高一学生。复赛主要在本市“TI数理教学技术实验学校”及各重点中学组织学生参加,其它学校的学生,如果计算器的使用掌握较好,而且积极要求参加团体竞赛,可向所在学校提出,再通过区(县)教研室组织报名。
六、报名办法
本届竞赛我县不设选拔赛,直接将名额分配到学校。分配如下:
民本、扬子各8人;城桥、堡镇各4人;大新、大公、三烈、崇西各2人,中华、民一、外国语各1人;崇中参赛人数另行通知。
各校按照分配到的名额选拔好学生组织报名,并将报名单于4月14日之前交(寄)于研训部物理组(报名单在本通知的附件中下载),过期没交报名单的学校作自动放弃处理。